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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新规“123号令” 新罚则下月实施

2012-12-18 12:22:55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潘高峰 0人参与 0条评论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许多驾车族很关心其中的罚则,也就是记分的变化。上海交警部门有关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解读新规中关于记分的变化,同时澄清一些误读。

超速50%以上记12分

“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尤其是对于超速,新规给予更严厉的处罚: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的从原来的记6分提高到12分。超速在20%和50%之间的,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车记12分,其他机动车记6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均记6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下,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车记6分,其他机动车记3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20%以下,均记3分。

新规对于校车的标牌设置、灯光使用、安全设备的配备、停靠地点、安全检查等也增加了记分细则,违规均要记2分。

人行道车不让人记3分

新规对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由原先的记3分提高为记6分。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近年来一些“斑马线”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主要原因就是司机对闯红灯危害性认识不够。除此之外,人行道前不按规定让行人也从原来的记2分提高到3分。

另一项记分翻倍的是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交警部门认为,故意遮挡号牌危害极大。司机故意遮挡号牌后,往往在路上随意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号牌被遮挡、污损,司机驾车逃逸后,警方侦破案件难度很大。

对于这项新规定,如何判断“是否故意”是关键。交警部门认为,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来不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了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开车打电话记分不变

此前在网上被热议的开车过程中打电话、吸烟和使用安全带不当等行为,网友的解读都是错的。

记者查阅新旧规定,发现在拨打电话和安全带使用上均无变化。按照规定,驾驶员只有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道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才会记2分,驾驶员在开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机也是一次记2分,除此之外,并无明确的记分要求。驾驶员抽烟、副驾驶或后排上的乘客,在车中抽烟、打电话、未系安全带,只能说是不良乘坐习惯,不提倡,但不会因此对驾驶员进行记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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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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