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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13年 汽车行业大事记

2013-01-29 21:42:26 来源:凤凰汽车 作者:网络整理 0人参与 0条评论

“汽车三包”新规10月起施行

国家质检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明确,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 (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 “汽车三包”所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 (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而按照 “汽车三包”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 (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车价款(元) ×行驶里程 (km)) /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责任编辑: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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